9月18日,在外匯局珠海市分局的支持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公布了全新升級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額管理制試點管理辦法》(下稱《QFLP余額管理辦法》),該辦法是合作區貫徹落實國家、廣東省及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合作開放的重要舉措

《QFLP余額管理辦法》從外匯登記模式、資金使用范圍、琴澳基金聯動等方面進行優化,進一步推動合作區金融業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利用外資質效。
《QFLP余額管理辦法》對QFLP外匯管理體系進行了優化。
在余額管理制運作模式下,QFLP試點基金的境外合伙人可在申請的QFLP規模內,自由安排資金出入;如涉及境外投資者的份額增減或轉讓,亦無需辦理增減資手續。
另外,經認定的試點基金管理企業還可在各試點基金之間靈活調劑單只基金募集境外資金規模,無需重新審批。
為促進琴澳基金行業聯動發展,《QFLP余額管理辦法》特別設立“琴澳基金通”條款,對同時在琴澳兩地設有基金管理公司的實控人或控股股東,其合作區基金管理公司的QFLP試點申請審批流程將進一步簡化,為琴澳基金業互聯互通創設便利制度基礎。
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完成QFLP規模外匯登記手續后,憑所屬管理企業QFLP規模外匯登記業務憑證、投資協議、合同等真實性證明文件即可在托管銀行開立QFLP專用賬戶,此后本金匯入、本金及收益匯出等均通過QFLP專用賬戶完成。
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將通過《QFLP余額管理辦法》,打通澳門及海外資本投資合作區等內地科創企業的資金渠道,促進琴澳基金行業聯動發展。同時,以澳門《投資基金法》出臺為契機,與澳門金融管理局緊密合作,支持澳門特區政府包括產業基金等境外資金利用《QFLP余額管理辦法》參與內地的基金市場,充分發揮琴澳兩地資源優勢,共同推動琴澳基金行業聯動發展。
下面帶你一圖讀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額管理制試點管理辦法》。







政策原文:http://www.findmova.com/policy/policyrelease/policies/content/post_130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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