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有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粵工信規字〔2025〕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更好理解和實施《實施細則》,現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出臺背景
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對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廣東省積極響應國家戰略部署,將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作為“制造業當家”的重要抓手。今年3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推動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粵府辦〔2025〕6號),提出了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培育優質企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完善開源創新生態等重點任務,為廣東省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指明了路徑。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工作部署,加快推動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發展,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廳聯合省財政廳研究起草了規范性文件《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有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經征求省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并經合法性審查形成《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具體包括總則、職責分工、獎補對象與標準、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績效管理、附則等六章二十九條。
其中,總則共3條,明確了制定《實施細則》的目的、文件依據、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則;職責分工共5條,明確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各自職責;獎補對象與標準共5條,明確了資金支持的對象和標準;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共7條,明確了具體組織流程要求;績效管理共6條,明確了項目監督管理、信息公開、績效評價等要求;附則共3條,明確了《實施細則》解釋單位和實施期限。
三、資金支持方向和標準
(一)基本條件
獎補對象應在廣東省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未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經營異常名錄(可提供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為重要佐證材料)。近3年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嚴重違法違規情況,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未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支持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領域制造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
1.獎補對象:2025-2027年期間獲批復同意組建并實際運行的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領域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2.申報條件:制造業創新中心依托單位組建資金(即注冊資金)原則上不少于3000萬元。項目方案合理可行,資金投入合理,技術與市場前景良好,且包含明確的績效目標。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應已完工并通過驗收;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復同意組建,并實際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申報項目及相關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未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3.獎補標準: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主要采取事后補助方式,補助資金不高于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不含稅)總額的40%,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對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結合國家支持政策予以建設經費支持,補助資金不高于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不含稅)總額的40%,單個項目最高5000萬元。
(三)支持培育人工智能與機器人優質企業項目
1.獎補對象:廣東省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領域中,2024、2025、2026年首次獲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及產品首次獲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復核不通過后,再次被認定的除外。
2.申報條件:(1)人工智能企業需從事人工智能業務,具備相關基礎設備條件和專門經營場所。小微企業上一年度人工智能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50%(含)以上;大中型企業上一年度人工智能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30%(含)以上,或上一年度人工智能業務收入不少于2000萬元。(2)機器人企業主要經濟活動為工業機器人制造、特殊作業機器人制造或服務消費機器人制造,企業屬于機器人產品和服務收入應占其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0%(含)以上。(3)企業同時滿足“人工智能企業”“機器人企業”申報條件的,應自主選擇其中一個申報類別,并在申報材料中明確提供業務及收入構成依據,不得重復申報。
3.獎補標準:(1)基礎獎補:省財政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珠三角每家獎補不超過1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每家獎補不超過120萬元;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珠三角每家獎補不超過12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每家獎補不超過150萬元,據實安排。(2)額外獎補:各地級以上市給予本地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予以獎補的,省財政進一步參照地市獎補金額,再按1:1比例予以額外獎補。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基礎獎補與額外獎補總額度最高為200萬元,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基礎獎補與額外獎補總額度最高為300萬元,對于先后獲評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按照就高原則獎補,不重復疊加。
(四)支持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標桿項目
1.獎補對象:聚焦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開展工業領域大模型研發、提供優質應用解決方案的人工智能企業或科研機構;成功將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在研發設計、生產運營、運維服務、供應鏈管理等環節的制造業企業。
2.申報條件:(1)工業大模型和應用解決方案,應具備自主知識產權,已在不少于3個工業應用場景使用,已簽訂合同數不少于3個,能顯著提升數據處理和生產運營效率,實現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2)制造業企業應用標桿,在研發設計、生產運營、運維服務、供應鏈管理等環節深度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技術路線或工藝處于行業領先水平,在擴能增量、提質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方面效果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良好,為行業智能化轉型提供示范。(3)項目應于申報通知發布前三年內啟動實施,已完成并取得顯著成效。(4)項目及相關設備(含配套軟硬件)未獲得過省財政資金支持。(5)同一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6)申報項目涉及的人工智能技術應當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等安全合規要求,使用具有合法來源的數據和基礎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訓練數據質量,保護知識產權和個人信息安全。
3.獎補標準和支持范圍: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按照不超過投入費用(不含稅)30%的比例予以支持。單個項目獎補資金原則上不少于300萬元、最高800萬元。投入費用支持范圍:與人工智能開發和應用密切相關的軟硬件建設投資費(包括硬件購置租賃費、軟件購置費、云服務租賃費、合規測評服務費)、系統集成適配費(包括系統集成實施費、軟硬件適配調試費)、數據資源開發費(包括數據集采購費、數據處理與建模服務費)。
(五)支持開源社區和開源生態中心運營項目。
1.獎補對象: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其他組織建設開放共享的開源社區、開源生態中心。
2.申報條件:(1)申報項目應在人工智能或機器人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度,起到引領、關鍵支撐或突出貢獻作用。(2)開源社區項目:基于自主核心技術研發、服務于人工智能和機器人領域的優秀開源社區。項目(社區)具有較為成熟的組織架構、開源內容合規性等管理制度;采用合規的開源協議,確保代碼的自由使用、修改和分發;代碼需托管于公共平臺,并遵循第三方平臺的規則,確保透明性和可訪問性;代碼需功能完善、邏輯清晰,支持模塊化設計,并具備良好的可維護性;提供數據加密、訪問控制等安全機制,并優化性能以支持高并發和大規模數據處理;通過用戶反饋制定版本迭代計劃,定期更新代碼、修復漏洞;為開發者、用戶提供技術協作、開源教育、產業賦能、推廣傳播等專業服務;所有項目(社區)平均月活躍用戶之和不低于100萬。(3)開源生態中心項目:中心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和管理機制,擁有相應的服務設施、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主要面向人工智能和機器人領域企業提供服務,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在所服務領域發揮重要支撐作用;取得了一定的公共服務效果,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年度生態中心服務企業數量之和不少于200家。(4)申報項目未獲得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3.獎補標準:采用事后獎補形式,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開源社區和生態中心,按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審定運營費用30%的比例予以支持,獎補資金最高800萬元。運營費用主要包括:與項目相關的軟硬件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和改造費用,云服務器的租賃費用,研究咨詢、策劃設計、培訓輔導、人才培養、知識產權、宣傳展示等費用,以及開展以上公共服務工作所需場地與必要設施的租賃、搭建等費用。
四、資金項目申報和審核基本流程
(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年度資金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條件、范圍、標準等。
(二)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發布申報通知,組織企業申報。
(三)企業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至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并配合現場核查等工作。
(四)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誰審批、誰負責”原則,開展項目申報、評審、復核,對項目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按程序將合格項目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編制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報批、公示后下達資金項目計劃,省財政廳按規定下達資金。
(六)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程序下達具體支持項目計劃,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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