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為加強對《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宣傳解讀,促進政策落地生效,現解讀如下:
(一)《指導意見》的出臺背景是什么?
環境影響評價是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制度。近年來,我省按照國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在環境影響評價領域開展了一系列改革,通過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簡政放權、并聯審批、登記表備案等舉措,在服務綠色高質量發展、改善環境質量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相關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全省每年近18萬個建設項目中,約99.8%可在當地“就近辦”,80%以上可通過登記表備案形式“馬上辦”。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部署,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加快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要求,更加科學、精準發揮環境影響評價的源頭預防效力,著力解決建設項目環評內容繁雜、手續辦理周期長等問題,省政府研究制定出臺了該《指導意見》,有助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我省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指導意見》的主要改革舉措是什么?
《指導意見》的總體思路是強化宏觀、簡化微觀,構建固定污染源全鏈條環境管理體系,強化“三線一單”總體空間管控,優化區域規劃環評,簡化具體項目環評,有效銜接環評制度和排污許可制度,其主要改革舉措是:1.進一步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賦予廣州、深圳、珠海橫琴新區和省改革創新實驗區省級環評審批權限。支持大灣區內各市先行先試,在省的改革框架下更好創新。2.優化區域規劃環評機制。細化工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條件和管控要求,每年對區域環境質量進行統一監測和評價,公開共享環境信息,為建設項目環評簡化奠定基礎。3.優化項目環評分類管理,該嚴則嚴、能簡則簡。第一是該嚴的嚴,對石化、采掘、冶金、重大交通基礎設施等生態環境影響大、風險高的項目實施重點管理,嚴格環評要求。第二是能免的免,對一大批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項目,不再要求納入環評管理。第三是試行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對已開展規劃環評的專業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或符合有關情形的建設項目試行告知承諾制。4.簡化建設項目環評內容。對符合工業園區規劃環評要求的建設項目,精簡環評編制內容、簡化公眾參與工作、降低環評類別;海岸工程不再要求另行編制海洋環評。5.優化環評審批服務。進一步加大服務力度,壓縮審批時限;建立全省統一貫通的環評審批管理系統,推動信息共享。6.探索推動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融合。試點環評和排污許可申請統一受理、同步審查,實現“一個項目、一次辦理”。
(三)《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省生態環境廳將制訂出臺《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等配套政策。二是各地將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改革實施方案,定期總結評估,并加快制定“三線一單”,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有效指導環評微觀管理。三是依托國家環評信用平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黑名單制度,加大環評編制質量抽查復核頻率和懲處力度等,督促建設單位保證環評質量。四是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排污許可管理、執法監督、信息化等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倒逼企業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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