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自貿試驗區再獲重大利好!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貿港,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廣東的寶貴經驗。當前,構建新發展格局正引領塑造新的開放事業、開放觀念、開放格局,廣東堅定不移把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著力激活開放動力,再造發展空間新優勢。其中,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一個重要方面,也是自貿試驗區必須肩負起的使命任務。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推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便利商務人員臨時入境、促進數字貿易健康發展、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力度、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若干措施》提出了具體試點措施和風險防控舉措。走在前列的廣東自貿試驗區要充分發揮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積極推動制度創新,為更高水平開放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撰文 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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