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封關運行的通告
根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封關運行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1日0時起,合作區正式封關運行。
二、《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貨物有關進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4〕1號)、《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4〕2號)、《關于調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貨物范圍的通知》(財稅〔2024〕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監管辦法》(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202號)、《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免保稅貨物簡化申報要求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加工增值貨物內銷稅收征管辦法》(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0號)等系列文件,自封關運行之日起施行。
三、本通告發布后,合作區將陸續發布從“二線”出合作區物品來源及其繳稅情況認定、允許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攜帶動植物產品從“一線”進入合作區以及信用信息管理等文件。
特此通告。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
廣東省人民政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辦公室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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