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廣州市推動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行動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于“推動貿易自由化”重要部署,強化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的統籌協調工作,2月20日,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推動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貿易便利化機制專項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反饋。
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
2021年3月25日
廣州市推動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以下簡稱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于“推動貿易自由化”重要部署和《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強化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工作,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充分發揮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引領作用,全面增強廣州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全面對接國際規則體系,推進粵港澳三地高水平互聯互通,促進各類資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率先全面實現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為推動廣州現代化國際營商環境出新出彩、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為大灣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舉措
(一)推動規則銜接
1.大力推動“一國兩制三法域”規則銜接。對標國際,以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為導向,按照“灣區所向、港澳所需、廣州所能”原則,搭建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框架,注重在運作執行層面推動統一大灣區內企業資質認證、運輸儲存、研發制造、信用管理以及營商環境評估指標等全鏈條的規則標準,推動實現大灣區內物流規則統一、管理標準統一、數據格式統一,建設粵港澳自由貿易通道。大力推動大灣區內海關AEO(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交流和宣傳推廣,力爭2021年底AEO企業數量突破850家。引導企業誠信守法和規范經營,建立健全調解、仲裁、公證、訴訟有效銜接的國際貿易糾紛解決機制。(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港澳辦、司法局、交通運輸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市貿促會)
(二)加強公共平臺建設
2.加快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建設。全面深化“單一窗口”框架結構,由口岸通關領域進一步向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延伸。爭取國家層面支持在廣州率先試點,逐步打通港口、機場、鐵路等物流信息節點,形成完整的通關物流狀態綜合信息庫,實現“一站式”在線辦理換單、押箱、提箱等手續,推動口岸通關全程無紙化、智能化。全面對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不斷擴大信息共享覆蓋面,實現主要業務應用率達到100%。根據國家、省有關部門部署,加強與港澳的對接合作,積極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在大灣區范圍內互聯互通。(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港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邊檢總站、廣州海事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省機場集團、廣州港集團)
3.加快建設“港澳倉”。充分發揮香港作為自由港、澳門作為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的優勢,在港澳設店、在粵設倉,優化“超級干線”等跨境快速通關模式,推進跨境貿易“前店后倉”合作經營,推動珠三角各地區發揮各自優勢,與港澳共建各類合作園區。借鑒“海外倉”成熟經驗,率先在綜合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建設“港澳倉”,相關貨物既可內銷也可出口,實現平臺交易、倉庫直發。(負責單位:黃埔區、花都區、南沙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三)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4.不斷強化智慧綠色港航建設。推動智慧港口建設,運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與港口業務深度融合,推進港航物流單證電子化流轉,推動港口與海關、海事、港務等數據共享,實現監管部門與港口實時聯動,提高港口作業效率,加快口岸的通關速度。(負責單位:市港務局,配合單位:南沙區政府,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海事局,廣州港集團)
5. 提升港口物流供給能力。加快南沙港區四期工程建設,建成具有全球領先水平的自動化集裝箱碼頭,推進南沙港區五期工程開展前期研究,提升集裝箱吞吐能力。加快推進南沙港區近洋碼頭、南沙港區糧食及通用碼頭擴建工程等項目建設,提升國際商品車和國際糧食接卸能力。加快航道錨地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提升航道錨地的服務保障能力,滿足大型集裝箱班輪雙向通航要求。(負責單位:市港務局,配合單位:南沙區政府,廣州海事局,廣州港集團)
6.加快航空樞紐建設。積極推進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三期擴建項目。(負責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加快建設白云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及其噪音區的征拆安置工作。(負責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省機場集團)加快機場第二高速等項目建設,完善白云空港周邊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白云機場樞紐一體化集疏運體系。(負責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
7.加快推進中歐班列高質量發展。支持中歐班列運營企業開展多種貿易方式業務,簡化企業報關(報檢)流程,降低出口非法檢貨物查驗率,創新水陸聯運貨物監管模式,無縫連接南沙港區和廣州大朗鐵路貨運站,使南沙港區申報出口、過境、保稅倉出倉的貨物能快速搭上中歐班列,助力積聚貨源。(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
8.探索建立大灣區檢驗檢測技術聯盟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口岸公共衛生、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提供技術支持,探索推動大灣區進出境人員、貨物、交通工具等檢驗檢疫要求、方法和標準的統一,實現資源共享。(負責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四)推進便捷通關
9.推廣海運口岸24小時智能通關。推動海運口岸24小時智能通關模式逐步拓展至廣州具備條件的口岸,全面打通“9+2”城市航運物流節點,推動大灣區口岸全天候通關通航。優化提升口岸通關時效系統,對口岸進出口貨物的各個環節實時提取貨物通關數據,客觀準確實時計算和統計口岸的通關時長,為壓縮通關時間、通關便利化提供更有效的統計分析和決策支持。(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邊檢總站、廣州海事局,廣州港集團)
10.優化口岸通關環境。鼓勵、引導和支持進出口企業采用“提前申報”模式,完善容錯機制;推動“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改革,實現“廠港聯動”“場港一體”運作;在符合條件的監管場所推動出口貨物“抵港直裝”和進口貨物“船邊直提”,進一步鞏固整體通關時間壓縮成效。規范口岸收費,對違反收費公示,無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以及其他亂收費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11.探索建設全球報關系統。為各國貿易商提供跨越多國海關(多邊界)的國際貿易清報關、物流一體化服務。利用人工智能轉譯技術、跨境電子證據鏈技術、物聯網技術,實現跨境貿易“通得快”“管得住”,提升多邊同步通關效率及跨境物流效率,大幅度簡化傳統國際貿易的中間服務環節與服務程序,降低國際貿易進出口商的綜合服務成本。力爭至2021年底,在全球范圍設立全球報關服務系統服務站點累計735個以上,利用全球報關服務系統完成100萬單以上進出口報關業務,帶動南沙新增外貿量5億美元。(負責單位:南沙區政府,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關)
12.推進綜合保稅區監管創新。促進藥品進口業務便利化,加強藥品監管、口岸等部門與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的協作,優化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藥品監管審批程序,強化服務意識,縮短審批時限。(負責單位: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花都區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廣州海關)推動綜合保稅區企業自主管理,推廣“四自一簡”海關監管模式。對境內入區的不涉出口關稅、不涉貿易管制證件、不要求退稅且不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物品,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模式。(負責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13.促進人員往來便利化。通過電子化、信息化等手段,不斷提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使用便利化水平。研究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赴港澳開展商務、科研、專業服務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簽注安排。研究外國人在大灣區內的便利通行政策和優化管理措施。(負責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廣州邊檢總站、市商務局)加強與港澳口岸部門協作,擴展和完善口岸功能,依法推動實施更便利的通關模式。(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廣州邊檢總站)
(五)推進多種貿易方式快速發展
14.推進傳統貿易發展。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積極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推廣出口品牌企業和產品,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積極發揮多渠道促進作用,培育進口創新示范區,主動擴大進口。結合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推進特色產業集群進行集體商標、原產地標志注冊。(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政府,市港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省機場集團、廣州港集團)
15.推進服務貿易發展。落實《廣州市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實施方案》,提升國際會展展品、醫療檢驗、生物材料等與服務貿易相關的貨物、物品通關便利化水平。依托華南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探索進出境生物材料創新監管模式和便利措施。優化國際展品出入境綠色通道,提供清單審核、“門到門”現場驗放、減免擔保、后續監管等會展通關便利措施。(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海珠區、黃埔區、南沙區政府,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16.加快外貿新業態發展。進一步推進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加快推進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加快飛機及專業船舶融資租賃發展,擴大汽車平行進口業務,發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創新保稅展示擔保方式,在南沙、花都發展國際分撥業務。發展外貿綜合服務業,培育一批外貿綜合服務示范企業和成長型企業。(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黃埔區、花都區、南沙區政府,廣州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六)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17.優化金融服務功能。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著力發展特色金融、綠色金融。支持與港澳金融機構合作,按規定共同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探索建設國際航運保險等創新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內設立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探索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在跨境資金管理、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推動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規范發展。(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花都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18.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性作用。擴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降低出口信用保險費率, 推動2021年底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突破2000家。做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信用保險模塊的推廣應用,便利小微企業在線投保,促進企業開拓海外市場。(負責單位:市商務局)
19.協調開展外貿中小企業直接貸款和保單融資業務。協調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廣東省分行引入低成本專項資金,與商業銀行合作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以及對外貿中小微企業開展直接貸款。協調加強政銀保合作,探索開展“粵融易”“貿融易”中小企業保單融資業務。(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
(七)升級創新合作多元載體
20. 推動建立大灣區口岸航運發展聯盟。推動建立粵港澳港口航運聯盟機構,推進引導水陸空鐵各口岸功能互補、優勢疊加、錯位發展,強化大灣區內樞紐港口與喂給港口、大灣區港口與國內主要港口、世界知名港口之間的合作。(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港務局,省機場集團、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廣州港集團)
21.打造大灣區“物流走廊”。依托廣州綜合交通樞紐定位,推動港口群、空港群、陸路口岸群聯成一體、智能運作。(負責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積極拓展“水上貨運巴士”應用領域,推動“灣區一港通”等改革,提升大灣區物流效率。拓展南沙江海聯運碼頭與香港機場的快船通道,將香港機場打板作業前移到南沙保稅港區。推動和引導卡車航班業務有序發展。(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南沙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港集團)完善重點口岸和區域的冷鏈物流體系,建設一批冷鏈物流基地和冷鏈分撥中心。大力推進廣州港“廣州南沙國際物流中心”項目建設,爭取項目投產后冷庫倉儲能力達到28萬噸。(負責單位:南沙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22.加快推進建設全球溯源中心。進一步拓展全球溯源體系的產業服務功能,重塑以價值為導向的國際貿易生態鏈,推動建立基于共建共享的國際貿易新規則,實現“全球溯源體系”制度創新向“全球溯源中心”轉變,力爭2021年底完成全球溯源中心信息化系統建設,全球溯源中心實體中心落地運營,實現服務貿易要素集聚、大灣區國際貿易功能整合,成為國際貿易便利化自由化改革的“國家名片”。(負責單位:南沙區政府,配合單位:黃埔區政府,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23.推進食品集散中心建設。建設食品集散中心,形成集展覽、進口貿易、供應鏈管理、進口食品加工、物流、倉儲等功能于一體的食品B2B2C集散中心,成為海外食品進入中國最重要的目標地。(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海珠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24.支持馬匹運動及相關產業發展。支持在廣州從化建設國際認可的馬匹檢測中心,并加強香港與內地在馬匹、飼草飼料、獸藥、生物制品等進出境檢驗檢疫和通關等方面的合作,推動兩地互認實驗室檢測結果。優化風險管理,推動跨境馬匹及運輸工具最大程度降低公路口岸查驗率,快速通關。優化往返穗港香港賽馬會馬匹檢疫監管模式,便于賽馬快速來往穗港兩地。(負責單位:從化區政府,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廣州海關)
25.推動廣州郵輪、游艇產業發展。優化郵輪、游艇及旅客出入境監管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國際郵輪實施隨船檢疫,郵輪靠泊后可立即辦理旅客離船入境手續,減少旅客在口岸等候時間。爭取國家層面支持,進一步簡化游艇在大灣區的出入境手續,拓展擔保方式,進一步降低游艇進境擔保成本,推動粵港澳游艇通關便利化。(負責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南沙區政府,市文化廣電旅游局、交通運輸局、港務局,廣州海關、廣州邊檢總站、廣州海事局、廣州港集團)
26.加強粵港澳食品安全合作。對符合“CEPA 原產地認定標準”的港澳產食品,創新設立檢驗監管模式,將港澳政府主管部門出具或認可的官方證書、原產地證及其他合格證明材料納入海關合格評定體系。(負責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配合單位:市商務局)推動建立大灣區“菜籃子”質量安全監控指標體系,高標準、高起點推進項目建設。協同推進產品流通便利體系和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擔當。在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貿易便利化機制專項小組領導下,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各單位要按照行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2021年4月前提出具體辦理措施、實現路徑、具體時間節點,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認真組織實施。
(二)注重總結提升。2021年10月前,各單位對照行動方案和工作內容,梳理廣州市落實大灣區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階段性工作經驗,上報省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標準,切實推動落實“提前申報”“兩步申報”“抵港直裝”“船邊直提”、優化提升口岸通關時效系統、探索建設全球報關服務系統等跨境貿易便利化重點舉措,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力爭成為世界營商環境評估案例。
(三)加強措施保障。2022年4月前,各成員單位認真組織,對照行動方案工作任務分工,對標對表,查漏補缺,確保各項工作措施按計劃完成,基本落實大灣區貿易自由化通關便利化有關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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