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管理的通告》,為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內執業備案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實施路徑。
《通告》明確規定了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的適用范圍、執業范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權利義務等內容。按照規定,在執業備案有效期內,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出圖章與內地規劃編制單位企業具有同等效力。
大灣區政策知多D
為加強粵港澳規劃行業交流,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戰略,推動香港、澳門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更好地參與我省規劃編制業務,經自然資源部同意,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就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的有關事項發布通告。
今年2月,經自然資源部同意,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關于港澳籍注冊城市規劃專業人士在廣東省執業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服務于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機構的港澳籍注冊城市規劃師可在完成執業備案后在廣東省內執業,引發了港澳規劃專業人士的廣泛關注。此次通告的出臺對于進一步加強粵港澳三地在規劃領域優勢互補,激發規劃行業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規劃行業集聚區,更好地攜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點擊了解詳情>>
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如何進行執業備案
適用范圍
備案對象為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
備案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特區基本法
2、持有港澳企業商業登記證并在有效期內
3、企業信譽及經營狀況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執業范圍
除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之外的戰略規劃、概念規劃、城市研究和設計等規劃業務。
備案程序
注意事項
1、備案有效期2年。
2、執業備案期屆滿前3個月,需按程序重新申請備案并提交執業備案期間企業經營活動情況報告。
3、在執業備案期間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其執業備案,且1年內不允許申請執業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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