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期印發《全國優化營商環境情況交流》,我省部分優化營商環境經驗做法獲國家推廣,現予以刊登,供各地學習借鑒。
深圳市深化粵港澳仲裁合作交流 助力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深圳國際仲裁院(又名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下稱“深國仲”)由廣東省經濟特區管委會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創設。近年來,深國仲堅持聯動港澳、帶動灣區,國際仲裁業務取得高質量發展,推動粵港澳跨境爭議解決和法律服務市場的互聯互通,助力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一
雙城兩院,深化法律服務跨境交流協作
深國仲按照香港法律的規定設立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作為非營利性的獨立國際仲裁機構進行運作。兩地以“深圳+香港”“雙城兩院”為抓手,不斷推進深港法律合作、優勢互補。
一是提升業務水平。2024年,深國仲受理超1.4萬宗案件,同比增長21%,總爭議金額超人民幣1400億元,涉外案件爭議金額超人民幣500億元;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辦理案件爭議金額超人民幣23億元,覆蓋阿聯酋、荷蘭、泰國、文萊、英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
二是深化規則銜接。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以國際通行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為藍本制定仲裁規則,并充分吸納《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中的亮點,對于仲裁程序的期限、仲裁成本等作出限制性規定,與之形成差異性互補優勢,促進粵港澳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
三是加強合作交流。積極聯動香港律政司、香港中聯辦、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等,就新時期兩地共建亞洲國際仲裁優選地達成共識;深化與香港律政司、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頭部律所、知名企業、高校合作,共同舉辦普通法系列培訓,開設調解、仲裁、仲裁庭秘書等資格培訓課程,推動粵港澳三地要素流通和資源融合。2024年,接待涉港來訪81場,走訪50場,舉辦活動近30場,涉及機構近百家,在業務推廣、提升知名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
立足河套,推動大灣區知識產權保護與資源互通
為進一步落實《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的相關要求,深國仲持續依托在河套設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積極推進“港資港法港仲裁”及知識產權糾紛解決。
一是加快發展入駐河套合作區的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2024年,知識產權仲裁中心新受理案件405宗,同比增長82.4%。此外,積極參與《關于加強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意見》制定工作;通過走訪調研、面向企業舉辦知識產權專題研討活動等形式,密切聯系和服務跨境企業,鼓勵企業選擇“雙城兩院”進行爭議解決;與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簽署合作協議,共同設立河套知識產權司法與仲裁協同保護中心,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和仲裁的協同配合,服務大灣區科技企業及科研機構的創新發展。
二是依托合作平臺,深化灣區交流與資源共享。引入香港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澳門仲裁協會等9家港澳法律機構入駐合作平臺,與香港德輔大律師事務所共辦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會議,持續面向港澳法律界、工商界專業人士開展爭議解決座談研討、培訓交流等活動,為大灣區企業提供仲裁調解、法律咨詢等“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服務。
三
聯動港澳,共建國際爭議解決資源集聚地
一是舉辦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2024年大會(ICCA2024大會)深圳邊會。大會聚集70多個法域的1400余名專業人士參加,是ICCA大會歷史上規模最大的盛會。深國仲及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為最高等級支持機構,并主辦ICCA大會深圳邊會,邀請德國、英國、瑞士、俄羅斯、比利時、芬蘭、新西蘭、美國等36個國家和地區近300名專業人士匯聚深圳前海,宣介國際仲裁在中國的最新發展。
二是與葡語系仲裁及調解協會共辦第一屆葡語系仲裁大會。大會以“中葡仲裁的協調:橋接法律文化與拓展機遇”為主題進行研討,聚集來自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和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葡萄牙、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東帝汶等葡語國家的160余位專家學者,得到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中心、各葡語系國家的駐華大使館及領事館大力支持,助力澳門進一步發揮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之間的合作平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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