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J銀行與香港居民邵先生的一宗金融借貸糾紛成功調解,銀行的代理律師王興強拿到深圳前海法院的司法確認書后,對低成本、高效率的跨境解紛機制稱贊不已。
2014年,邵先生向J銀行申請了一筆2000萬港元的貸款,該筆貸款到期后,邵先生并沒有如期歸還本息。根據雙方當事人約定管轄,2024年4月,J銀行與邵先生來到深圳前海法院處理糾紛。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后,前海法院將案件委派給了香港特邀調解組織香港調解會進行調解。
這是港澳調解機構在廣東法院參與跨境商事糾紛調解的“第一案”。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今年5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印發《關于吸納港澳調解組織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特邀調解組織的試點方案》,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和前海法院試點,首批調解組織包括香港國際調解中心、香港調解會、香港和解中心、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等四家,其中香港國際調解中心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供跨境知識產權調解服務,另外三家調解組織在前海法院開展試點。
“案件的爭議主要圍繞還款利息和違約金的計算?!敝鞒职讣{解的是香港調解會副主席馬嫊傃,她十分熟悉香港行業交易習慣,很快就找準了雙方的爭議焦點。雙方依照香港法律達成調解協議,前海法院第一時間為雙方出具了具有執行效力的司法確認書。
“這次調解‘試水’,我們感受到了前海法院的真誠信任和合作精神,這樣的合作有利于提高糾紛化解效率?!瘪R嫊傃說。
目前,廣東已建立了統一的港澳調解員名冊,先后選聘120名港澳調解員,并上線了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查明平臺。
“通過廣東法院和香港法律界人士的不懈努力,跨境商事調解機制不斷創新和完善,我相信大灣區調解機制會有一個同心同向的未來。”香港和解中心主席、資深調解員羅偉雄表示。
(記者 杜瑋淦 通訊員 馬卓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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