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深圳市司法局于2023年2月推出了15條法治保障舉措。近日,該局又出臺《深圳市司法局關于高水平法治保障深圳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聚焦優化法治環境、強化法治支撐、深化涉外法治建設等領域,提出了16條優化升級舉措,全力為推進科技創新產業創新、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深圳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之基。
圍繞如何優化法治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發展新質生產力,《若干措施》提出:
? 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立法供給,加快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促進條例、修改創業投資條例等重要立法進程,有序推動修改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更好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
? 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研究出臺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探索推行“執法監督碼”,致力解決“執法擾企”問題;
? 貫徹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依法辦理涉企行政復議案件,持續推出涉企行政復議類案件審理意見,加強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圍繞強化法治支撐保障科技創新、產業創新方面,《若干措施》踐行“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要求:
? 積極開展“雙招雙引”工作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人才,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律師事務所,開展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專精特新”培育與認定,打造一批示范性數字律師事務所,提升律師行業發展能級;
? 在重點園區開展合規園區建設試點,建立律師事務所和重點產業行業協會間的“1+1”合規服務聯動機制,探索制定重點產業領域合規激勵措施,推進企業合規保障產業創新。
圍繞深化涉外法治建設,《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修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推動出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法治保障措施,強化前海、河套重大平臺法治保障。《若干措施》要求:
? 全面落實深港法律合作安排,推動簽署深澳法律合作安排,深化深港澳法治交流合作;
? 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深化港澳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豐富涉外律師服務供給;
? 加快培育國際商事調解組織,引進港澳臺及外籍調解員,推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建設;
? 引進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加快籌建粵港澳大灣區涉外律師學院,組建全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專家庫,努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記者 盧紹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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