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平市沙湖鎮一木合板廠的銀行賬戶收到了一筆從澳門打過來的貨款,該工廠一筆被拖欠了好幾年的60多萬元貨款終于一點一點回籠了。該木合板廠法定代表人李老板說:“以前錢要不回來,對方人也找不到。在調解中心,事情很快就得到了解決。”
李老板說的調解中心是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深圳國際仲裁院合作共建的華僑華人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以下簡稱“調解中心”)。該案中,法院、調解中心、灣區律師齊參與,讓案件當事雙方順利達成和解。據了解,這起調解案件是該中心調解的首宗跨境商事糾紛。
澳門律師找到“失蹤”被告
幾年來,李老板一直與澳門一家建筑公司進行木材交易,但去年6月份起,建筑公司拖欠李老板貨款60多萬元遲遲未能到賬。李老板多次聯系對方未果,眼看自家工廠經營日漸困難,只好來法院起訴。
收到案件后,恩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陳婷婷認為,被告是否具有還款能力尚不明晰,簡單判決可能面臨執行不力的風險,找到被告調解,更有利于保障雙方利益。
被告方在澳門,陳婷婷決定采取訴調仲對接機制,引入調解中心參與調解。來自澳門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馮美蓮是調解中心選聘的調解員,這起案件被交到她的手中。
要調解,首先要找到人。馮美蓮搜尋該公司的相關信息,確認公司仍正常經營,但對方的內地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馮美蓮轉換思路,用澳門辦公電話撥打該公司的澳門號碼,果然聯系上了電話那頭的人。
原來,被告公司周轉資金不足,此前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欠款,但李老板沒答應,兩人僵持不下,被告一氣之下便選擇“玩失蹤”,雙方都在賭氣,什么都聽不進去。
簽下一份雙贏的和解協議
“為了一口氣一直拖著不還錢,可能會被列入失信名單,影響公司業務和形象。”馮美蓮為被告詳細分析了其中的風險,同時把情況反饋給李老板:“對方不是惡意拖欠,若堅持全額支付,即使法院強制執行,也將耗費大量時間,何不先收回一點欠款,保證目前的經營?”
馮美蓮幫助雙方多次權衡利弊,兩周后,雙方終于愿意各退一步,有了調解基礎。在調解中心商事糾紛調解室,一塊屏幕連接兩地三方,法官、調解員釋法明理,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在和諧的氛圍中,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最終達成了和解。雙方當場簽署和解協議后,充分利用“調+仲+訴”的便利性,該和解協議迅速經法院完成司法確認。
“一份雙贏的和解協議比一份存在執行困難的判決書更為難得和珍貴。”馮美蓮說。
被告公司當即還了部分貨款10萬元,并承諾在半年時間內分8期還清剩余貨款。至此,一場跨越灣區兩地的商事糾紛順利化解。近日,李老板為恩平市人民法院及調解中心送來了錦旗,表達感激之情。
“調解+仲裁”是解紛“潤滑劑”
該案的成功調解,既解決了企業的燃眉之急,又維護了雙方的貿易伙伴關系,對灣區經貿往來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副秘書長李一鳴介紹,與訴訟相比,“調解+仲裁”模式無論從時間或金錢上考慮,都是更具“性價比”的選擇,且港澳籍商事調解員精通港澳地區法律,熟悉港澳地區商事交易規則和社情風俗,更能讓當事人放下芥蒂。
訴訟是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調解+仲裁”則是解決民商事糾紛的“潤滑劑”,給予糾紛雙方緩沖的空間。調解中心全國首創“華僑調解+國際仲裁+司法確認”模式,有效破解涉僑商事法律事務辦理難、域外法律查明難等問題,進一步推進涉僑商事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
“我們將繼續完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粵港澳司法交流與協作,逐步推進委托調解和常態化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一流營商環境。”江門中院民四庭庭長李立輝表示。
(記者 凌雪敏 通訊員 丁潔 廖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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