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廣東做生意更便利!7月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下稱《方案》),提出支持廣州、深圳開展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推進國家部署的101項改革事項清單、150項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清單落地實施。
試行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在總體目標方面,《方案》提出,到2024年,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均衡一體化發展,全面提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營商環境;開展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在市場主體準入、運營、退出等關鍵環節解決一批堵點難點問題;打造一批營商環境綜合改革示范點。
《方案》從五個方面推出39條具體措施。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和要素環境方面,《方案》提出,要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實施公平競爭政策,試行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公平競爭集中審查、第三方審查的工作模式。還要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推廣“一照通行”改革,實現重點經營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合并辦理,證照信息“一碼展示”。探索“一證多址”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推廣歇業登記制度,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可向登記機關申請歇業。
在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方面,在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基本要素“四級四同”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實現受理條件、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統一,推動省、市、縣(市、區)、鎮(街)級事項目錄同源、標準一致。制定標準化辦事指南,線上線下統一業務實施規范。
在優化市政公用服務方面,持續優化辦電流程,全面實現低壓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高壓用電報裝“省力、省時、省錢”。推行水電氣網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在線辦理、并聯審批,審批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
在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方面,《方案》還特別提到,探索實施執法“觀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探索給予合理的執法“觀察期”,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
強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示范
在營造合作共贏的開放環境方面,《方案》提出,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落實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關于制造業、農業等領域高水平投資負面清單承諾。
推進大灣區規則銜接標準對接方面,在有條件的城市探索開展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
在營造區域均衡協同的發展環境方面,建立營商環境對口幫扶機制。將營商環境幫扶作為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新一輪省內對口幫扶協作的重要內容,圍繞提升政務服務、提升項目投資和建設便利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等領域,提出重點任務和量化目標。
《方案》還提出,支持廣州、深圳開展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按程序做好試點改革涉及的法規文件修訂工作,推進國家部署的101項改革事項清單、150項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清單落地實施。廣州、深圳要加大改革力度,在審批流程全過程優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企業發展全周期服務等方面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創新成果。
此外,強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示范。在全省范圍內以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園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縣(市、區)為單位,分批有序選擇基礎條件好、改革意識強的區域,開展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試點示范,聚焦招商引資、安商穩商、優化辦事流程、服務企業發展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深化改革,打造營商環境標桿,建設一批吸引海內外企業來粵投資的首選地和集聚區。
(記者 賓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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