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惠州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修訂發布后,目前,已在全市開展申報工作。
11月22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2021年惠州市共有305位人才獲得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今年省、市相繼修訂了管理辦法,“新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擴大政策受益面,并簡化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申報流程,以更好吸引集聚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強化高質量發展的人才支撐。”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解讀道。
個人所得稅補貼額最高500萬元
為繼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以下簡稱大灣區)建設,今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延續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下同)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今年6月,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粵財稅〔2023〕21號)。根據該文件要求,市財政局聯合市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稅務局結合惠州實際,對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新版管理辦法共15項內容,其中明確,在惠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惠州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惠州市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每個納稅年度每個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新型儲能行業人才列入緊缺人才目錄
記者了解到,新版管理辦法調整了舊版的政策受益者范圍,把財政補貼資金更多地發放給科技創新領域“高精尖缺”人才。
根據《惠州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境外高端人才目錄》,惠州重點支持科技創新、重點發展產業和哲學社科三大領域人才發展。其中,重點發展產業聚焦在廣東省“雙十”戰略性產業的生產制造企業及科技型企業,惠州“2+1”產業的生產制造企業、科技型企業及其生產性服務業、科技服務業,以及會計、法律、金融、咨詢、研發設計等現代服務業及省市其他重點發展產業的企業。
《惠州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境外緊缺人才目錄》也結合了廣東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惠州市“2+1”重點產業實際來制定,包括電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超高清視頻顯示、集成電路、裝備制造、汽車、綠色石化、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儲能行業、生命健康、現代物流、金融、教育、經營管理等領域的人才也進入目錄。
此外,為了更好地為人才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服務保障,新版管理辦法還進一步簡化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申報流程。辦法第十二條提出,市發改、公安、工信、市場監管、法院、稅務等部門提供申報人的誠信、出入境、行業、納稅等有關情況,對審核工作給予積極配合。“也就是通過部門之間的配合來簡化申報的流程,減少申報人需提供的資料,提高效率”。上述負責人解讀道。
(記者 馮麗均 通訊員 巫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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