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發布關于開展合作區2024年度會展產業扶持申報工作的通知。據了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明確了初創型展會、成長型展會、品牌展會及會展專業人才培訓等19項補貼,支持單項最高補貼總金額170萬元。申請時間為2月17日至4月16日。
初創型展會補貼:在合作區新創辦的展覽總面積及展臺數量達到一定要求且在合作區無同類題材的首屆展會:按照場地租金的25%(不超過20萬元)及宣傳推廣費用的25%(不超過10萬元)給予補貼;按照展臺數量給予每個展臺400元(不超過40萬元)的補貼。同一展會每屆補貼總金額不超過70萬元。
成長型展會補貼:在合作區創辦且已舉辦一屆以上并承諾連續舉辦三屆以上,展覽總面積及展臺數量達到一定要求且滿足本辦法《成長型展會認定標準》評分要求的展會:每屆按照場地租金的30%(不超過40萬元)及宣傳推廣費用的30%(不超過30萬元)給予補貼;同時按照展臺數量給予每個展臺450元(不超過70萬元)的補貼;每屆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40萬元,補貼不超過三屆。
品牌展會補貼及獎勵:引進品牌展會。對于獲得品牌展會認定,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涉及重點產業的發展有指導意義或展會本身具較強影響力和標識性,已在其他區域或城市成功舉辦三屆以上且承諾在合作區連續舉辦三屆以上,展覽總面積達1萬平方米以上、展臺數量不低于400個的展會,按照場地租金、宣傳推廣費用、展臺數量進行等補貼,最高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70萬元,補貼不超過兩屆。
行業會議補貼:對于參會人數達200人以上、酒店住宿達300間夜以上的行業會議,按照酒店住宿每間夜8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場會議補貼總金額不超過55萬元;對于符合前款條件且由國家級或者國際性行業協會、商會、學會學術機構主辦或承辦的行業會議,按照酒店住宿每間夜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場會議補貼總金額不超過70萬元。
國際性會議補貼:對于獲得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認證的,或者參會人員來自5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含中國澳門、中國香港、中國臺灣)或者國際性組織、參會人數達200人以上、境外人員占參會人員20%以上的國際性會議,按照酒店住宿每間夜2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場會議補貼總金額不超過80萬元;對于符合前款條件且由國家級或國際性行業協會、商會、學會學術機構主辦或者承辦的國際性會議,按照酒店住宿每間夜25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場會議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除上述補貼外,《扶持辦法》還對“以會帶展”項目、粵港澳大灣區會展合作項目、重點產業會展項目、“一會展兩地”模式、會展產業園區、會展專業人才培訓等有一定補貼,補貼最高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可登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惠企利民服務平臺,根據指引提交有關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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