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發布《關于取消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項目定向銷售限制的通知》,取消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項目不少于50%建筑面積定向銷售的限制,進一步利用產業園的樓宇空間資源。
據了解,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項目是指,按照《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籌澳門工商界參與合作區建設的項目。
為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有效利用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的樓宇空間資源,合作區結合實際,對于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項目,取消用地計容建筑面積不少于50%只能銷售給澳門企業、自然人、社會其他組織、澳門投資控股企業(內地法人)的限制。
(記者 黃天儒 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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