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建筑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和交通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專業人才可在南沙申報職稱評價了!
11月1日,南沙區發布《廣州市南沙區建筑和交通工程專業港澳人才職稱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由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制定,是國內首部關于港澳專業人才在內地申報職稱的規范性文件,為港澳人才參與內地職稱評價提供行動指南,對推動港澳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創新人才資源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打通港澳人才晉升內地
高級職稱通道
《管理辦法》適用于南沙區從事建筑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和交通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價。《管理辦法》規定了港澳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審需要滿足的學歷、學位、港澳居民身份、從事技術崗位專業范圍以及職稱評價標準等條件。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管理辦法》突破了內地與港澳地區在人才評價方面的相關技術壁壘,打通了港澳地區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晉升內地職稱的通道,將更加便捷港澳相關專業人才在內地就業創業。
已具備一定執業能力港澳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最高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
據介紹,在職稱評價中試行對執業資格的直接認可,為已具備一定執業資格的港澳人才暢通職稱評價渠道,最高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無需逐級申報,是《管理辦法》的一大亮點。例如,具有香港注冊專業工程師、注冊規劃師、注冊建筑師或注冊專業測量師,取得注冊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的限制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進一步打破條條框框的約束,為已具備一定執業能力的港澳人才暢通職稱評價渠道。
此外,根據港澳工程專業與內地存在的差異的實際情況,《管理辦法》通過建立內地建筑和交通工程領域專業設置與港澳工程專業以及所屬學會的對應關系,指引港澳職稱評審申報人確定正確的專業申報方向,解決職稱申報過程中因內地職稱評價體系和港澳職業資格體系差異性所造成的難題。
小南了解到,為公正、公平、全面評定港澳專業人才的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提供相應依據,進一步加強港澳專業人才職稱評審的嚴謹性,確保評審質量,《管理辦法》增設了適用于港澳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方面補充條件的適用條款,建立正高級職稱評審申報“推薦人”制度,同時提出設立港澳專業人才評議組,并可結合評審實際設置一定比例的港澳評委或邀請港澳專家參與評議。
一站式服務平臺實現
“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
為進一步優化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完善《管理辦法》配套服務,南沙區政數局、南沙區人社局印發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統籌粵港澳大灣區職稱和職業資格業務一站式服務平臺工作方案(試行)》,將在南沙區政務服務中心和國際人才港政務服務大廳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職稱和職業資格業務一站式服務平臺”,構建“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的一站式服務體系,為粵港澳專業人才提供最新行業咨詢、通知公告、辦事指南、窗口受理、進度查詢等政務服務。港澳專業人才在南沙區申報職稱,直接到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即可完成職稱評價,十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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