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印發,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使用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由廣東省進行批準。
2021年1月,廣東省藥監局牽頭組織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開展使用港澳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試點工作,在取得階段性進展后再逐步擴展至其他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
今年4月16日,通過“港澳藥械通”政策進口的首個藥品“抗D免疫球蛋白注射液”和首個醫療器械“磁力可控延長鈦棒”運抵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目前已投入臨床使用,為患者服務。
為民健康,自當盡心竭力;任重道遠,更須蹄疾步穩。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將堅定地守牢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底線,為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全面實施積累可復制推廣的經驗,為該政策配套制度的制定提供實踐依據,為健康灣區建設鼓勁揚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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