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fā)市場驚現(xiàn)走私凍品
嫌疑人投案自首
卻又辯稱不是幕后主使
讓證據(jù)說話查明真相
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灣區(qū)睇法》——舌尖上的保衛(wèi)戰(zhàn)
2015年初,汕頭海關緝私局在一凍品市場查獲一批來自疫區(qū)國家,涉嫌走私的豬肉凍品。據(jù)調查,這批凍品由廣州華脈等四家公司通過偽報原產地,從香港入境。案發(fā)后,涉案公司及公司主要負責人相繼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杜某來到汕頭海關緝私局自首,聲稱妻子和家人都涉案其中。2019年,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杜某涉嫌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一案,法庭上,杜某聲稱自己不是幕后主使,公司是妻子在實際經營。
法院經審理查明,杜某指使員工通過網(wǎng)絡購買美國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衛(wèi)生證書,并提供給香港的可嘉公司以及忠盟公司,由這些公司組織人員在香港進行拆柜,把包裝的凍品貼標簽、更換原產地。同時向中國中檢駐香港的辦事機構騙領檢疫證書、檢疫證明,將凍品運輸?shù)綇V州番禺以及佛山新港。
涉案走私凍品達6041噸,屬情節(jié)嚴重。汕頭中院一審以杜某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杜某不服,認為自己不是涉案四家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且有自首情節(jié),一審量刑過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對于杜某提出的異議,廣東高院梁美法官作出了考量。
雖然涉案四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不是杜某,但從多名員工及其合作方香港公司的證詞,可以充分證明杜某是公司的實際出資和控制人。
自首主要有兩個構成要件,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杜某到案后沒有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避重就輕,不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法院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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