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再就業
卻不料飛來橫禍
肇事司機提出質疑
退休工人能否獲得誤工費賠償?
《灣區睇法》第105期
退休工人的誤工費
2021年2月26日晚上,周某駕駛的小轎車與李某駕駛的電動車碰撞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周某負全部責任。隨后,李某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醫生診治,認為李某需要住院和在家靜養27天。將近一個月的休息,讓李某和家人發起了愁,于是打算要求周某賠償誤工費。
然而李某將在澳門務工的勞動合同拿出來時,周某卻一口回絕了。一氣之下,李某遂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周某認為李某年滿65周歲,沒有勞動能力,不需要賠償相應誤工費。
橫琴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精神狀態好,堅持上班就證明其仍存在勞動能力,現因交通事故產生誤工,也需要賠償相應損失,故支持李某訴訟請求,依據其提供的勞動合同、工資收入等證明,判令周某支付誤工費人民幣8700元,住院伙食費800元。周某不服,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珠海中院經審查,從出入境管理部門調取的李某粵澳來往記錄,以及李某提供的相關證據,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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