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表現突出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的通報》,對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100個集體和100名個人給予通報表揚。為充分發揮典型模范示范引領作用,激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投身大灣區建設,南方日報、南方+客戶端即日起推出“奮進大灣區 攜手繪新篇”系列報道,全面展現灣區建設表現突出集體和個人的事跡風采,敬請垂注!
不久前,深圳市福田區河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又成功化解兩起跨境糾紛:一起國際貨物運輸糾紛,當事一方在中國,另一方遠在東非;另一起服務合同糾紛,當事方分隔深港兩地。盡管當事人相隔境內外,但兩起糾紛最終均在深圳順利解決。
在深圳市福田區河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下稱“調解中心”)理事長朱虹看來,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帶動跨境商事活動日益頻繁,雙方發生摩擦時,調解手段可有效規避訴訟繁瑣流程,既是高效便捷的爭議解決途徑,更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近日,朱虹獲評“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在她的帶領下,截至2025年6月,調解中心累計受理案件10850件,涉案金額累計達278.42億元,促成調解金額約46億元,正成為大灣區涉外涉港澳商事糾紛調解的優選地。

靈活高效化解涉外商事糾紛
調解、仲裁、訴訟是化解矛盾糾紛爭端的“三駕馬車”。然而,很多企業遇到糾紛時,很自然地選擇訴訟或仲裁,而忽略了調解這一友好、高效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法。
近年來,廣東積極推動粵港澳三地調解服務規則銜接、機制對接。2022年5月,深圳正式施行《深圳經濟特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率先對商事調解作出專門規定。
“與訴訟、仲裁相比,調解強調靈活高效。在跨境貿易當中,商事調解能低成本地解決爭議糾紛,讓境內外當事人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握手言和。”朱虹這樣解釋“三駕馬車”之間的關系。
2023年3月,調解中心正式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投入運營。作為第三方爭議解決機構,調解中心致力于推廣“調解優先”的爭議解決理念,為國內外商事主體提供專業、高效、便捷的第三方商事爭議解決服務。
截至2025年6月,調解中心累計受理案件10850件,涉及知識產權、貿易、投資、金融、運輸、房地產、技術轉讓、工程建設等商事領域,為大灣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推動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提供了堅實保障。

服務大灣區的同時,調解中心也積極與國際接軌。目前,調解中心已與40余家國內外法律服務機構在案件聯辦、資質互認等方面建立合作關系,推動調解中心加快邁向國際化舞臺,有效提升了其在全球法律服務領域的認知度與影響力。
“每逢廣交會、高交會、西雅國際食品展等大型國際展會,調解中心都積極參與糾紛化解工作,協助化解國際商事糾紛已累計覆蓋20余個國家和地區。”朱虹說。
打造高水平商事調解人才隊伍
商事調解與訴訟、仲裁具有不同的思維模式、遵循不同的規律,需要培養專門的商事調解人才。
朱虹直言,對不少律師而言,從法律訴訟的“對抗性”思維轉向商事調解的“促成型”思維,無疑是重大挑戰。“香港商事調解機制比較成熟,因此,搭建深港兩地法治協同平臺,聯動香港法律服務機構及香港律師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糾紛解決服務至關重要。”
作為調解中心負責人,朱虹持續推動中心制度體系完善、調解資源引入及跨境合作機制創新,牽頭引入港澳調解員76名、國際調解員18名,集聚起一支多元化、專業化的國際商事調解人才隊伍。目前,調解中心港澳及國際調解員占比超30%。
與此同時,她深度參與深圳涉外調解人才的遴選和培訓,協助推動組建“深圳市涉外調解員名冊”,按照公開、規范的程序完成首批人選的遴選與聘任。目前,已組建涉外調解工作委員會成員6人,涉外調解員36人。
朱虹相信,隨著規則銜接機制不斷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商事調解行業將迎來前所未有的新機遇。“調解中心將乘勢而上,充分發揮自身平臺資源優勢,立足深港,輻射粵港澳大灣區,面向世界以商事調解為核心,努力打造成為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綜合法律服務平臺。”
“此次獲獎不僅是一份榮譽,更是一份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的責任。”朱虹表示,未來將繼續立足專業領域,深化深港澳法律服務協同,在商事調解、跨境法律保障、法治人才培養等方面持續探索,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灣區貢獻更多法治力量。
(撰文 張秉仁 統籌 黃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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