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全國部分地區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
國務院同意自即日起2年內開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蘇南重點城市、杭甬溫、合肥都市圈、福廈泉、鄭州市、長株潭、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重慶市、成都市等10個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原則同意有關實施方案。
據介紹,此次改革試點,將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等10個地區展開。這些地區經濟發展基礎好,2024年經濟總量合計超過全國的四分之一,在此進行改革試點,影響力大,牽引性強。
其中,《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共分為七大方面,22條內容。
《方案》提出七方面的試點任務,包括促進技術要素成果轉化、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引導人力資源要素暢通流動、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增強資本要素配置能力、加強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全面提高要素協同配置效率。
具體來看,技術要素方面,《方案》要求要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支持國有科技型企業將研發團隊及重要貢獻人員對科技成果轉化轉讓凈收益的分享比例提高至50%以上。土地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創新綠地用地規模管理模式,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以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土地。在人力要素方面,《方案》要求戶籍改革要邁出關鍵步,擴大居住證附加的教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并提高標準,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支持城鄉非就業居民持居住證參加廣東城鄉居民醫保。在數據要素方面,支持建設省市一體化“一網共享”平臺。在資本要素方面,推進省內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融入國家產融合作平臺和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資源環境市場方面,支持逐步構建完善的“中長期+現貨”、“電能量+輔助服務”電力市場交易體系,鼓勵各類經營主體提供多元輔助服務。《方案》明確要全面提高要素協同配置效率,強化新業態新領域和服務業要素保障,推動人力資源市場、技術市場、政府服務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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