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聯合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等四部門制定的《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正式公布。
《實施方案》對照“南沙金融30條”提出88條具體舉措,推動南沙建設成為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金融創新功能的承載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重要節點。
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簡稱“南沙金融30條”),提出了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開展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完善金融監管機制、保障措施等7個方面共30條舉措。
“南沙金融30條”發布后,廣州市各部門及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駐粵機構迅速協同聯動,在三個月內編制完成了《實施方案》,為政策落地及時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方案》圍繞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開展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完善金融監管機制、保障措施等7個方面,提出了88條落實舉措。
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深入推進“益企共贏計劃”。推動商業銀行在南沙設立科技支行。推動“險資入穗”。支持企業發行科創債。推動更多企業上市。推動數據交易所創新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方式。增加海上保險供給。完善港澳青年創業政策扶持體系。提升港澳創業青年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便利化。
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支持打造城市高質量發展新標桿。深入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推動銀行機構優化應用數字貨幣橋的項目與功能。推動三地征信產品互認。開展銀行內部數據跨境流通試點。持續優化三地專業資格互認機制。支持境內外大型金融機構在南沙設立培訓中心。
發展特色金融服務,健全現代金融產業。探索推出電力期貨或更多新能源期貨品種。開展綠色建筑預評價,制定綠色電力消費企業清單,對綠色企業(項目)提供差異化授信支持。培育及吸引境內外綠色認證機構在南沙落戶。支持廣州航運交易所、廣州航運聯合交易中心發展壯大,攜手港澳擴大跨境航運交易業務。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及人工智能企業落戶南沙。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證券公司通過新設或者并購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資質并落地南沙。
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加快建設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高地。有序擴大自由貿易賬戶試點銀行的范圍,提升自由貿易賬戶系統整體功能。積極探索期貨品種國際合作新模式。推動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及現貨企業交割倉(廠)庫和延伸庫區等相關市場主體在南沙集聚。推動銀行機構代理開展跨境保險售后服務。優化QFLP管理辦法,簡化申報流程,提升現有平臺數字化水平,為申報主體提供政策解讀等信息服務。
開展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加快在南沙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積極引入境外主權財富基金、優質家族辦公室、風投創投等機構。支持港澳投資者設立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銷售公司等,參控股境內期貨公司。推動在南沙開展取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賬戶試點。推動銀行為真實、合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跨境電商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資金結算服務,持續提升結算效率。探索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的主體、范圍和種類。
完善金融監管機制。加強中央與地方監管協同,建立與中央監管部門駐粵機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力度。聯合三地金融監管部門推動更多跨境創新應用進入大灣區沙盒進行聯網測試,持續完善三地監管沙盒聯網機制。加強對監管科技的研究與應用。加強對南沙自貿片區跨境資金異動的監測,完善南沙自貿片區金融風險防范,預警和處置機制。
在保障措施方面,充分發揮金融黨建的引領保障作用。加大金融改革開放創新的賦權力度。用足用好清單式申請授權方式,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在金融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吸引國際高層次金融人才入駐,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南沙國際化人才特區建設。
(記者 黃楚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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