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2028年)〉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部署60項重點改革任務,要求圍繞全面提升審判質效與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確保到2028年各方面司法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司法職能發揮和司法服務保障更加充分,創造更多廣東特色司法改革新鮮經驗,當好全國司法改革排頭兵。
《意見》要求必須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絕對領導,守正創新,突出改革“一盤棋”理念,此次部署的新一輪司法改革內容涵蓋立案、審判、執行等10個方面,實現了對各領域、各條線工作改革攻堅的全覆蓋。
聚焦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審判質效,《意見》指出,全省法院要全面完善審判質效綜合評價機制,通過優化立案分案、審限管理、結案送達、案卷移送等審判流程,助力審判質量、效率、效果有機統一、同步提升。圍繞全面提升實質解紛效能,《意見》明確全省法院要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根據需要設立專業調解室,建立健全分流過濾及訴調對接機制。著眼深化刑事審判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落實庭審實質化,推進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應用,規范刑事涉案財物處置程序,健全刑事執法司法銜接等工作機制。在民事審判工作改革方面,要求進一步完善涉重大科技創新案件的審理和監督指導機制,完善商事糾紛案件市場化調解機制,探索建立生態修復基金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聯動機制等。在行政審判工作改革方面,要求深化行政案件管轄改革,健全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銜接配合機制。在執行工作改革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執破融合”工作機制,深化執行公開等。
同時,《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廣東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作用,致力推出更多具有創造性、引領性的改革舉措,要求全面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落實“港資港法港仲裁”“澳資澳法澳仲裁”,探索擴大吸納港澳調解組織的試點法院范圍,加強跨境破產司法協助,助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企業重整中心,為全國法院改革貢獻“廣東經驗”。
另據了解,為確保“六五改革綱要”落到實處,廣東高院對五年改革任務進行了細化,將完善積極融入綜治中心建設機制、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創新民生領域案件審判機制等25項改革目標作為今年的重點改革任務。
(記者 杜瑋淦 通訊員 馬卓爾 劉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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