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廣州南沙創建國際化人才特區集聚人才九條措施(2024年修訂)》(以下簡稱“新九條”)及配套實施細則對外公布。與原“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相比,“新九條”提質升級,聚焦精準支持重點產業人才、建立市場化人才激勵機制、強化青年人才發展支撐、優化人才政策兌現服務等四個方面,拿出“真金白銀”為人才發展增強有力保障,推動高層次人才集聚灣心。主要內容有:
1.精準支持重點產業人才。聚焦南沙重點發展的金融、航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等產業,新增產業人才專項支持措施,精準制定產業高層次人才評價參考條件,引導人才向重點產業集聚。
2.建立市場化人才激勵機制。優化骨干人才獎勵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照上年度在本區年工資薪金收入水平分檔定額給予獎勵,規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12個重點行業頭部企業,以及高校、科研機構人才均可享受。
3.強化青年人才發展支撐。延續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3萬、6 萬、12 萬元生活補貼的做法,創設博士后創業資助項目,擇優給予單個項目35萬元獎勵;遴選“優秀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給予30萬元資助;支持留學歸國人員創業,給予最高100萬元扶持。
4.優化人才政策兌現服務。上線“南沙人才公寓小程序”,實現“在線選房、拎包入住、全程網辦”。探索補貼“免審即享”,對于已申領新引進學歷人才生活補貼的,第二次、第三次補貼僅核查社保及戶籍。
【“新九條”全文】
《廣州南沙創建國際化人才特區集聚人才九條措施》(2024年修訂)主要內容
一、實施頂尖人才領航行動
瞄準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個性化引進戰略科學家和產業頂尖人才,按“一事一議”方式在人才獎勵、項目資助、研發補貼、股權投資等方面給予一攬子支持。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戰略科學家和產業頂尖人才負責制,賦予用人權、用財權、用物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和內部機構設置權,舉薦的團隊核心成員可直接評定高層次人才。
二、實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動
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著力集聚一大批高層次人才,對評定的杰出人才、優秀人才、菁英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80萬元、90萬元人才獎勵,對新設立的院士工作站給予最高200萬元工作經費,將具有國際眼光、創新精神、卓越領導力的企業家納入高層次人才評定遴選體系給予重點支持。
三、實施青年人才托舉行動
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3萬元、6萬元、12萬元生活補貼。支持設立博士后站(基地),給予最高100萬元建站(基地)工作經費,對博士后站(基地)新招收博士后按每人5萬元給予工作經費,對引進培養的博士后給予最高75萬元獎勵資助。面向重點產業領域遴選具有突出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給予30萬元成長資助。
四、實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動
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高校博士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對持有香港工程師學會、馬克斯普朗克協會等國際專業組織職業資格證書的海外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鼓勵留學歸國人員自主創業,對遴選出的優秀創業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業扶持。支持用人單位引進海外人才,對成效顯著的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推動設立海外“人才飛地”引進利用國際智力資源,對作用明顯的每年給予最高200萬元工作經費。
五、實施技能人才鍛造行動
對新引進落戶的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分別給予3萬元、6萬元、12萬元生活補貼,首席技師可評定高層次人才。面向產業一線遴選一定數量的高技能工匠,給予20萬元獎勵。鼓勵技能人才參加國內外技能大賽,對輸送單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支持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最高300萬元工作經費。
六、實施產業人才激勵行動
建立市場化人才激勵機制,對骨干人才按照其在本區年工資薪金收入水平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最高按照骨干人才獎勵標準的2.5倍給予獎勵。加大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生物醫藥與大健康、航運、金融等重點產業人才激勵力度,在優秀青年創新創業人才遴選中給予專項支持,對最佳分析師、金牌董秘等產業金融人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落戶的高級海員給予最高10萬元生活補貼,對新藥項目、醫療器械核心研發人才團隊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半導體與集成電路企業人才定向委培項目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七、實施人才引育伯樂行動
發揮高層次人才引才薦才作用,對經個人推薦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項目團隊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發揮獵頭機構尋才攬才作用,對通過獵頭機構引進人才的企業按照實際支付獵頭費用的50%比例給予補貼。強化用人單位人才培養主體作用,培養一名國家級人才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培養一名兩院院士、頂尖大獎獲得者給予200萬元獎勵。
八、實施人才多元評價行動
建立政府評定、專家舉薦、自主評審、定向配額相結合的高層次人才多元評價機制。經3名以上院士或權威專家推薦的人才,可直接評定高層次人才。授權重大平臺按條件開展高層次人才自主評審。對新入選國家專精特新名錄企業、新成長為科創獨角獸企業、新上市企業等,直接給予一定數量的高層次人才指標。
九、實施人才無憂服務行動
發揮“大灣區國際人才一站式服務窗口”“大灣區(廣東)國際人才驛站”作用,為各類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務清單,為各類人才提供標準化、精細化服務。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無憂”服務理念,建立人才安居無憂、子女入學無憂、配偶就業無憂、父母養老無憂、醫療服務無憂保障體系。組建人才管家隊伍,為各類人才提供全方位專屬服務保障。
溫馨提示
本措施由南沙開發區人才發展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措施實施前,本區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的項目,原則上按原政策兌現;本措施實施后,除另有規定外,本區已發布的有關政策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本措施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本措施將相應調整并另行通知。
(記者 吳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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