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驅動,改革引領。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區域協同創新體系,集聚國際創新資源,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發展區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新突破,釋放改革紅利,促進各類要素在大灣區便捷流動和優化配置。
協調發展,統籌兼顧。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加強政策協調和規劃銜接,優化區域功能布局,推動區域城鄉協調發展,不斷增強發展的整體性。
綠色發展,保護生態。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為居民提供良好生態環境,促進大灣區可持續發展。
開放合作,互利共贏。以“一帶一路”建設為重點,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打造高水平開放平臺,對接高標準貿易投資規則,加快培育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充分發揮港澳獨特優勢,創新完善各領域開放合作體制機制,深化內地與港澳互利合作。
共享發展,改善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大優質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使大灣區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一國兩制”,依法辦事。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有機結合起來,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把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尊崇法治,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把國家所需和港澳所長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的作用,促進粵港澳優勢互補,實現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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