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周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000元以內(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000元以內(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自7月1日起
政策在
羅湖、福田、深圳灣、
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
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
6個口岸實施
自8月1日起
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
(橫琴“一線”口岸除外)
那么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一線”“二線”
執行怎樣的免稅額度政策呢?
一起來了解
“一線”免稅額度
根據《公告》第二條:“從澳門經‘一線’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按現行規定執行”。
“現行規定”就是《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4] 2號)第一條提出的:“對經‘一線’進入合作區的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且符合有關管理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也就是說,“一線”攜帶個人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均可免稅放行,沒有12000元的免稅額度限制,也沒有區分居民旅客及非居民旅客,意味著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經橫琴口岸可以攜帶超過12000元的免稅商品進入合作區。
“二線”免稅額度
按照《公告》內容,合作區“二線”免稅額度已由原來的8000元提高至12000元,今起居民旅客攜帶不超過12000元(含12000元)的免稅商品,海關將予以放行。
Tips
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有關規定維持不變,即15天內進境超過1次的旅客,根據海關總署令第58號,屬于短期多次來往的旅客,海關僅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不能享受這次免稅額度提升的政策優惠。
同時,節假日有不少旅客攜帶煙酒進出境,因為煙酒屬于國家嚴格控制類商品,根據相關規定,目前攜帶的煙酒不能享受免稅額度優惠。
(綜合自新華社、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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