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網站公布《2023年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據了解,根據《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要求,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營商環境建設作出評價,形成該《報告》。
《報告》顯示,2023年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分三檔。其中深圳、廣州位列第一檔,佛山、東莞等10市位列第二檔,云浮、茂名等9市位列第三檔。《報告》提煉總結了24條典型經驗和創新舉措,供各地學習借鑒、復制推廣,并針對部分城市和部門在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問題,提出15個方面75條對策建議。
經營主體辦事便利度、滿意率和獲得感不斷提升
據了解,2023年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借鑒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B-Ready”體系,共設置12個一級指標,其中10個與世行評價相同,包括市場準入、獲取經營場所等,增設2個廣東特色指標“政務服務”和“經營主體滿意度”。評價周期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評價結果顯示,廣東省推動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加快打造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經營主體辦事便利度、滿意率和獲得感不斷提升。
在工作機制上,廣東成立了全省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印發實施《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關于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導意見》《珠三角地區對口幫扶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開展8個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全省19個城市成立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大部分城市持續迭代推出“升級版”的營商環境改革舉措。
在法治建設上,《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廣東在全國率先出臺《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等地方性專項法規,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推動涉外法律服務業創新發展的行動方案》,等。
在重點領域改革上,廣東在市場準入方面深入推進“一照通行”改革,實施跨區域“一照多址”;在獲取經營場所方面,廣東全面推行聯合驗收,大部分城市將聯合驗收審批時間控制在10個工作日以內;在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方面,廣東全面推行“信用辦電”,探索“信用辦水(氣)”改革,等。
深圳、廣州營商環境領跑
《報告》根據2023年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將全省21個地市分為三檔。
第一檔:深圳、廣州;
第二檔:佛山、東莞、珠海、惠州、中山、肇慶、江門、汕頭、湛江、汕尾;
第三檔:云浮、茂名、韶關、清遠、潮州、梅州、河源、陽江、揭陽。
《報告》指出,廣州、深圳作為首批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積極開展探索和實踐,營商環境改革率先邁入6.0階段,營商環境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佛山將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作為“一號改革工程”,迭代更新“益曬你”企業服務體系,助力佛山高質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繼續保持全省前列。
《報告》顯示,與上一年相比,惠州、中山、湛江、汕尾、云浮等城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步明顯。
惠州踐行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理念,迭代升級年度改革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中山將營商環境改革作為改革“頭號工程”,開展鎮街營商環境建設提升行動,加快打造近悅遠來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湛江成立市、縣(市、區)的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開展市“四個全面”營商環境專項考核,每月對進展滯后的工作任務進行督辦。
汕尾將營商環境優化行動列入全市“三大行動”戰略部署之一,按季度開展營商環境亮牌考核,倒逼各地各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云浮紀委監委對違規審批、違規執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漠視企業合理訴求等內容開展專項整治。
24條創新舉措向全省復制推廣
2023年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發現,各地各部門聚焦經營主體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主動作為,形成一批務實管用新經驗、新做法。《報告》據此總結提煉出24條創新舉措,供各地學習借鑒、復制推廣。
梳理發現,24條創新舉措中涉及廣州市的有8條,其中廣州市獨立推行的5條,與其他城市同時推行的3條。比如,廣州市黃埔區推行食品經營許可“一證多址”試點改革,優化許可審批服務。廣州市推行“設計方案預審查”“五證聯辦”(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政策組合拳,指導意向企業在土地摘牌前形成穩定的設計方案。
24條創新舉措中涉及深圳市的有9條,其中深圳市獨立推行的6條,與其他城市同時推行的3條。比如,深圳市推行產業“混合上樓”,探索培育新興產業集群化發展的新型空間載體。深圳市在省內率先建立供水可靠性評價體系,對戶均停水時間和供水可靠性進行動態監測。
2023年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還發現,部分城市和部門在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如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營商環境改革仍需加大力度、縣域營商環境改革推進緩慢、數據共享仍然存在堵點等。
對此,《報告》提出15個方面75條對策建議。比如在總體層面,《報告》提出全面落實營商環境對口幫扶工作,建立長效機制,推進營商環境區域均衡一體化發展;推動各縣(市、區)建立健全營商環境常態化協調工作推進機制和督查考核機制,落實營商環境建設主體責任。在市場準入方面,《報告》提出在連鎖餐飲、藥品零售等領域,實施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將現場核查環節后置,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許可審批等。
?。?span style="text-align: right;">記者 史成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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