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推進住房公積金深中融合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推進深中兩地互認互通,深圳繳存職工在中山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受中山繳存職工同等待遇。
據了解,《通知》出臺后,深圳企業或深圳企業中山分公司在中山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業務,可享受專人上門服務;如需批量將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從深圳和中山兩地轉移,可享受專人跟進服務。企業可通過致電12345預約上述服務,市公積金中心安排專人聯系和跟進。同時,深圳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各類人才,在中山購買首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享受和中山人才同等待遇。深圳繳存職工在中山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戶籍限制。
據介紹,中山繳存職工購買深圳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享受中山本地購房提取同等待遇,具體有兩方面的優惠。
一是優化提取條件。中山繳存職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購買深圳住房的,可在購房發票或收據開立日起三年內提取兩次,首次提取需支付房款50%或以上,兩次提取總額不超過職工支付的購房款;如屬于一次性付款購買二手房的,產權人或其配偶可在購房發票開立之日起三年內提取,不受非戶籍地購房需在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滿六個月后方可提取的限制。
二是完善提取方式。中山繳存職工購買深圳住房的,可通過“中山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粵省事”小程序線上辦理異地購房提取。職工上傳所需材料后,由工作人員通過后臺核查及審核,審核通過直接將住房公積金轉至職工綁定的銀行卡。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后申請的業務按新規定執行。
(記者 黎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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