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與醫保,對于每一位職場人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保障,緊密關聯著健康與未來。對于在內地創業路上的港澳青年而言,社保與醫保更是支撐和保障自己拼搏的重要基石。近日,珠西先進產業優秀人才創業創新園舉辦了社保、醫保政策宣講答疑會,邀請江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到活動現場,為園區企業提供面對面的咨詢與解答服務。
答疑會上,工作人員結合具體政策內容對港澳居民在內地參保的常見問題進行梳理與解答,讓在場的企業代表對政策有了更為全面和清晰的認識,充分了解江門支持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企業代表表示,通過此次互動,對社保醫保政策有了更清晰和深入的理解,更加堅定了在江門發展的信心,未來將在實際工作中運用好這些政策,為企業的穩健發展保駕護航。
社保醫保知多D
Q:港澳居民在內地如何辦理參保繳費?
A:單位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由用工單位為職工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用人單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臺居民的,應當持港澳臺居民有效證件,以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為其辦理社保登記。
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居民可持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個人有效證件前往注冊登記地辦稅服務大廳(稅務部門)辦理。
自雇人士可持港澳居民居住證在居住地或持廣東省就業登記證明在省內就業地辦稅服務大廳(稅務部門)辦理。辦理完繳費登記后,港澳居民可以通過粵稅通或粵省事小程序清繳社保費。
Q:港澳居民參加內地社會保險的繳費政策和標準是怎樣的?
A:單位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部分,個人繳納金額為繳費基數的8%,單位繳納金額為繳費基數的15%;失業保險費部分,個人階段性繳費費率不超過0.5%;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
自雇人士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為20%。繳費基數由本人根據實際收入和經濟狀況自行申報,其中12%記入統籌基金,8%記入個人賬戶。
居住未就業居民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按照居住地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城鄉居民繳費檔次,政府給予一定補貼。
Q:在內地繳費幾年后又回到港澳,之前在內地繳的養老保險費應該如何處理?
A:港澳居民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內地的,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處理自己在內地的養老金賬戶:
①保留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再次來內地就業、居住并繼續繳費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
②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回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存儲額。
Q:港澳居民如何確定待遇領取地?
A:在我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且在我省累計繳費滿10年的,按照文件規定確定我省為待遇領取地,可在我省參照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繼續繳費至滿15年。
? 在各省繳費均不滿10年,其繳費年限最長(并列最長取最后一個)的參保地在我省的,可在我省最后參保地繼續繳費。《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 最后參保地在我省,但在我省累計繳費年限不是最長的,可自愿在我省最后參保地繼續繳費。
Q:港澳居民在內地跨統籌區流動就業能辦理社保關系轉移嗎?
A: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港澳居民在內地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按國家規定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注意,已領取企業養老保險定期待遇或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的,不再辦理企業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手續。
Q:如果已經在港澳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在內地還要參保繳費嗎?
A:已在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并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港澳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記者 張泳渝 通訊員 陳正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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