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江門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江門市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制定及實施準備情況,并對《條例》的重點制度及條文進行解讀。
據介紹,這是全國首部專題為促進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立法的地方性法規,是《江門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度立法計劃》提請初次審議項目之一。2021年12月16日,市政府將該《條例》法規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于2023年9月6日表決通過,11月23日由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將為江門加快建設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推動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侯明飛介紹,《條例》分五章,共二十五條。在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方面,《條例》要求建立華僑華人文化資源普查工作機制,對華僑華人文化資源的名稱、種類、數目、保存情況以及管理人等信息進行登記、建檔,實行分級分類保護;要求依法收藏和展示華僑華人音像、書信和僑批(銀信)等文化資源,加強集中保護,并合理開發與利用;要求加強華僑華人文化資源歷史研究,展現和發揮其歷史價值,增進華僑華人文化認同和情感認同。
江門市委統戰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僑務主管部門將會同文旅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華僑華人文化資源普查,建立華僑華人文化資源數據庫。會同宣傳、文旅等主管部門加強華僑華人文化資源發掘與利用,展現和發揮文化資源的歷史價值。
“《條例》出臺后,我們將持續鞏固省級僑鄉文化(江門)生態保護區建設成果,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創建工作,助力僑鄉非遺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江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強化文化交流合作平臺建設
近年來,江門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不斷深化,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建設取得一定成效。
《條例》進一步強化文化交流合作平臺建設。《條例》科學歸納并固化江門多年僑務工作平臺建設成果,要求繼續打造文化展示、傳承、發展、研習、聯誼以及培訓等工作平臺,推動中華文明與世界文明交流互鑒、創新發展。同時要求加大僑刊鄉訊、教育、體育、旅游、友城、社團聯誼以及文化產業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動文化產業與華僑華人文化資源融合發展。
江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出臺為江門市建設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明確了工作任務和目標,兼顧了文化保護和發展,為推動江門市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建設奠定了重要基石,提供了前進動能。
促進服務保障
《條例》要求完善為僑公共服務,建設華僑華人公共服務中心,為華僑華人在本市工作、生活、旅游等提供便利。要求提供優質營商服務,建立便利華僑華人投資制度,建設華僑華人投資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特色金融產品。要求完善涉僑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涉僑調解與其他調解組織對接。要求提升線上涉僑服務水平,推動公共服務以及審判、訴訟、調解、公證、仲裁等事項實現線上線下融合通辦。
市委統戰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僑務主管部門將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強化保障措施,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同時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繼續著力打造“一會”(世界江門青年大會)“一苑”(僑夢苑)“一說”(少年中國說)品牌,積極推進載體、服務、機制完善,為凝聚僑心服務江門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記者 鄭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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