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州認真落實省市涉外法治工作會議要求,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創新強化涉外法治工作布局,積極探索涉外法治實施體系,持續推進涉外法治能力建設,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通”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報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優秀改革項目;廣州仲裁委獲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雜志社“2023民生示范工程”;11家機構入選全國示范性涉外法律服務機構考察名單,5家公證處入選司法部全國參與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機構名單,數量居全省前列;在全球首創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即“廣州標準”、APEC-ODR平臺;在全國首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孵化站、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工作委員會、涉外律師學院;入選全國首批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建設城市,獲評全國首批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
加強統籌協同,推動構建高效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
廣州在全國率先建立由40家單位組成的涉外法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深化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廣州市司法局率先成立涉外法治工作處,為統籌協調全市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成立全國首家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分會,吸納港澳律師在協會任職,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和專業力量參與涉外法治建設。南沙區成立廣州市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南沙)、南沙區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并已正式實體化運作。
廣州市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南沙)、南沙區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廣州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分會揭牌
白云區成立全國首個跨境電商涉外法商融合創新基地、涉外法律服務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實踐基地,積極探索涉外法治建設實踐路徑。首次印發涉外法治工作要點,首次將涉外法治工作納入法治廣州建設考評,推動市區兩級形成涉外法治建設強大合力。
強化制度創新,健全完善高標準涉外法治制度體系
廣州助力省人大常委會出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條例》,對南沙科技創新、開放合作、規則銜接等作了全面系統規定。助力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為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為增強大灣區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提供司法保障。出臺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外語標識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優化廣州的國際語言環境。開通《南沙方案》配套規范性文件審查綠色通道,為南沙打造重大戰略性平臺提供法治保障。
提升執法司法效能,打造高水平涉外法治實施體系
廣州強化司法審判規則引領,推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轄,形成以“特定管轄法院、專門審判機構、專業審判人員”為特征的專業審判格局。率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送達信息在線共享機制,推動打造跨境糾紛化解“優選地”;研究制定服務南沙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建設檢察措施,聯簽大灣區九市打擊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檢察協作機制框架協議。全市設立178個外國人管理服務站,提供集政策咨詢、居留旅行、文化交流、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服務事項于一體的綜合服務。成立全國首個知識產權保險中心,首推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積極開展穗港澳知識產權保護跨境協作,深化與香港海關、澳門海關的溝通協調,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跨境侵權案件快速溝通協調機制。
推進資源聚集,打造一流涉外法治法商融合平臺
廣州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廣州涉外法律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加快建設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促進法治要素向新質生產力集聚,實現“一中心三片區”差異化發展,新的標志性建筑——廣州法務大廈正式建成啟用。
廣州法務大廈
廣州還培育市場化商事調解組織,深化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全面優化仲裁規則,全球首創互聯網仲裁“廣州標準”,“打造全球首個商事爭議解決ODR平臺”入選商務部2023年“外貿新業態優秀實踐案例”,《金磚國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境內外認可機構達50家。建設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現具有涉外調解能力的調解員約120名。
廣州仲裁委員會聯合金磚國家頭部仲裁機構發布《金磚國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識》
服務發展大局,高質量護航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匯聚涉外法律資源服務廣交會,廣州在第135屆廣交會新設“廣州市涉外法律咨詢服務港”,共接待來自97個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采購商與參展商代表,提供了732次法律服務咨詢,法律咨詢是上屆廣交會的5.4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首次在廣交會設置展位,首次聯合舉辦知識產權保護培訓會,為企業提供跨境保護知識產權申請注冊和爭議解決服務。開展“法企融合 新質發展”服務企業“走出去”系列活動,組織百家律所與百家企業開展專場對接,加強涉外法律服務業與企業“走出去”深度融合,助力新質生產力賦能廣州企業穩健“出海”。建設粵港澳公證協作中心,搭建粵港澳三地跨境和涉外法律服務合作機制和平臺,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全鏈條公證服務。
廣州律師服務團在廣州市涉外法律咨詢服務港接待外國客商
注重實踐導向,建設素質過硬涉外法治人才隊伍
廣州制定出臺關于開展法治人才培養創新試點的工作方案,提出打造國家級、省級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基地等目標,推動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國際型的高素質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將鼓勵穗港澳交流合作、加強優惠政策支持作為重要內容寫入多項地方立法,率先推出《鼓勵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來穗執業措施》,形成良好政策導向;率先在3家律師事務所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采取“高校導師+律所導師”培養模式,致力于引進和留住更多高精尖法治人才在廣州執業。
廣州司法系統扎實做好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伙聯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工作,全市現有6家粵港澳合伙聯營律所,119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開展涉外業務律師事務所290家,涉外律師1800名,其中61人入選司法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名單,23人入選全國律協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涉外立法咨詢專家近400人,涉外審判人才隊伍99人,具有涉外資格公證員170人,境外仲裁員240人,涉外調解員120人,涉外法治人才方陣齊備。
(記者 黃小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