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組織開展2025年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綠色化發展項目,擬對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清潔生產、綠色制造和工業節水等方面起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進行獎勵。
資助范圍涵蓋2024年度獲得以下稱號(認定)的企業、園區,且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自愿性清潔生產:已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二是綠色工廠,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三是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稱號的企業;四是綠色工業園區: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稱號的園區;五是節水標桿:獲得省級節水標桿園區、企業稱號的園區、企業;六是“無廢”典型案例,即通過國家、省級“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典型案例遴選的園區、企業。
資助范圍資助方式與標準可為六種,最高可以給予申報單位6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一是自愿性清潔生產:對通過市級工信部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最高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是綠色工廠: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是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是綠色工業園區: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稱號的園區,分別最高給予6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是節水標桿:對獲得省級節水標桿園區、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六是“無廢”典型案例:對通過國家、省級“無廢園區”典型案例遴選的園區,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6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國家、省級“無廢企業”典型案例遴選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不同層級稱號的,相關單位僅享受最高稱號對應獎勵。如企業既是省級綠色工廠又是國家級綠色工廠,那么僅按國家級稱號最高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獲得省級節水標桿企業稱號的企業,如此前已獲得市級節水獎勵(含工信、水務部門獎勵),僅獎勵最高10萬元的差額。
流程
(一)擬定儲備名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年度預算規模及項目庫儲備情況擬定儲備名單。
(二)確定獎勵名單。經征求部門意見、社會公示等環節,擬定待確認獎勵名單。列入待確認獎勵名單的企業明確符合條件后,登錄“企莞家”平臺(http://im.dg.gov.cn)進行無異議確認。
(三)確定獎勵計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企業確認情況確定擬獎勵名單及金額,結合預算規模,可適當調整獎勵標準,擬定獎勵計劃,上報市政府審定。
(四)資金撥付。經市政府審定同意的獎勵計劃名單內的企業(單位)登陸“企莞家”平臺確認收款賬號,無需填報或上傳申報資料,即可領取獎勵資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流程辦理資金撥付。
(記者 葉永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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