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珠海監管分局聯合發布《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明確,即日起,珠海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至此,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全部落地“認房不認貸”政策。
據悉,廣州在8月30日宣布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成為首個落地該政策的一線城市。隨后,深圳、東莞、佛山、江門、中山、惠州、肇慶也陸續明確實施該政策。
什么是“認房不認貸”?“認房”是指商業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會參考擬購房人在擬購房地家庭名下實際擁有住房套數確定貸款比例;“認貸”是指銀行會根據擬購房人家庭在全國范圍內是否有住房貸款記錄來確定貸款比例。
個人貸款執行“認房不認貸”,一方面會促進剛需和改善群體實現住房需求,改善性群體將原有住房掛牌出售,增加剛需房源供給,滿足剛需入市需求,實現剛需和改善群體的良性循環。同時,改善群體賣掉二手房后購買新房,也促進二手房新房的良性循環。而從整體看,會帶動新房市場銷售改善,房企回款加快。
(記者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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